作者:野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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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们那个偏远蛮荒的武陵山区,民国年间曾经从湘西那边走出去过一个青年,他叫沈从文。

他没有上过大学,到了北京的胡同大杂院赁居,冬天拖着鼻涕就开始写作。

那时新文学运动开始不久,所谓的各种文体,还没有后来的各种教材规定的那么严格。

他投稿换钱,自称是一个讲故事的人。

他的故事很快打动了很多人,因为白话文里还没有这么一个独特的支脉。

那时的报纸副刊发表,也不分类注明他写的是什么体裁。

大家觉得文风独特,好看,就能赢得青眼和喝彩了。

他留下了太多好文章、好故事,当代的人再为他编辑出书,常常茫然于不知道怎样为其中一些文章分类。

比如《阿金》,比如《田三怒》,一会儿收进他的散文集,一会儿又收进他的短篇小说集。

因为在他这里,就是故事,你很难分清文体的区别。

这样文章的好,也就是叙事语言本身好,讲故事的手艺好。

你要论故事本身,实在是简单至极。

沈从文先生的《边城》,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名著,终将巍然屹立到遥远。

一对乡下爷孙相依为命的生活,还有两兄弟隔着河水在对岸远远地暗争暗恋。

这两个男人几乎都没怎么出现在字面上,最后都没爱成,姑娘独自留在了岸上。

就这么简单的故事,被先生讲得水远山长,读得人柔肠寸断,千古怅然……

有这么一部《边城》摆在那里,使得多少人兀自汗颜,不敢轻碰中篇故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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